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通知

发布者:刘海苑发布时间:2022-05-13浏览次数:4305

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为提高教师信息素养,深化课程改革,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举办“2022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通知见附件1)。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2022 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指南》(附件2),现将有关申报与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与人员

全体在职教师。

二、项目设置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设置

2022 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以下简称“教师活动”)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在高等教育组中设置了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等三类项目。

(二)项目说明及要求

相关项目说明及要求详见附件3

(三)作品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四)作品制作

1.作者应对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非原创的部分需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2.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三、参加办法

(一)参加办法及报送作品数量

高等教育组由各高校活动组织部门统一网上报送。

(二)活动流程

1.自主申报。各单位请于91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发送至:liuhaiyuanxn@gdufe.edu.cn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47613326497774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推荐工作方案,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作品予以推荐。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5名。

3.全国交流展示。全国交流展示活动的举办时间、方式、地点视具体情况确定(相关通知文件另发)。

四、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全国活动重在交流展示,不发放获奖证书,活动组委会根据参与情况发放参与证书。

 

附件:1.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2 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通知.pdf

2.2022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指南.pdf

3.项目说明及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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