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1.二级单位根据需求提交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新建办事流程;
2.根据二级部门业务需求及学校发展修改业务流程及更改流程审批权限;
3.对于“僵尸”及权责不明的流程可采取关停。
实施依据:《广东财经大学智慧校园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财经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中)
责任主体:信息部
办公地址:
实验楼601 联系电话:020-84096255
具体内容:1.二级单位根据需求提交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新建办事流程;
2.根据二级部门业务需求及学校发展修改业务流程及更改流程审批权限;
3.对于“僵尸”及权责不明的流程可采取关停。
实施依据:《广东财经大学智慧校园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财经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中)
责任主体: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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