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校园网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发布者:韩佳芮发布时间:2017-12-08浏览次数:815

为加强校园网统一管理,维护校园网网络秩序,合理分担校园网运行费用,提高校园网运行效益,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其他高校的做法,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标准

用户类型

收费标准

包月/IP

包半年/IP

包年/IP

在校生

30

125

220

本校教职工

30

150

250

校外人员

50

250

450

校外单位

50

250

450

说明:

1.IP指的是同一帐号下可以并发的IP数量。

2.包月:使用期限为开通日起1个月的时间;包半年:使用期限为开通日起6个月的时间;包年:使用期限为开通日起12个月的时间。

二、收费方式

1.财务处负责网络收费管理工作,网络费收取采用预收费的方式,费用不足即停网。

2.网络用户在计费周期内,中途退网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附则

1.校园网服务按《广东财经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粤财大〔2017121号)进行管理。

2.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广东商学院校园网接入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粤商院〔20097同时废止。